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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2日
当代中国志愿精神的多重文化源流
栏目:志愿课堂 发布时间:2024-04-18 11:33:15 来源:信息宣传处 责任编辑:志愿石家庄 访问量:

     ——一项生活史研究

2024-02-18 作者:纪莺莺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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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社区志愿者既处在制度体系的边缘又处在社区公共生活的中心,对于基层社会秩序的生成和维系至关重要。通过使用生活史访谈方法深入社区志愿者的精神世界,提出有关社区行动者的类型学,区分出爱好者、奉献者、意见者与中立者四种类型,前两者构成广义的“社区志愿者”。分析积极社区行动者赖以产生的多重文化源流,可以发现家意识、个体意识和单位意识三重线索的交互作用是推动社区志愿者投入公共生活的根本动力。行动者是以生活实践承担多重文化脉络的负载者,社区由此成为从家庭到国家的中间结构。这一探索为理解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志愿者与社区治理提供了一个新框架,揭示了宏观社会转型在个体行动者身上沉淀的意识与情感结构,也展示了中国基层治理现代化不同于西方的历史路径。

作者纪莺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上海200444)。

 

  党的十八大以来,志愿服务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基层社会中得到显著发展,志愿服务发挥着资源递送、价值观传递、社会整合等多种重要功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这也是在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社区志愿者作为构建社会秩序和支撑社区发展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也被社会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所重视。很多研究都注意到,在城乡的基层社会生活中,存在一些被称为“社区志愿者”、“社区积极分子”、“社区能人达人”、“社区骨干队伍”的群体。他们既处在行政制度的边缘,也居于社区公共生活的核心,对于基层社会秩序的生成、维持和调整意义重大。完善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和激活社区志愿服务精神应当以准确理解当前社区志愿者内在动机和精神面貌为前提。如何解释这一重要群体的生成机制、行动逻辑与深层动机,既是理解当代中国基层治理的重要问题,也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加强志愿服务保障和支持、发展中国式志愿服务事业的题中之义。

  一、文献回顾

  (一)“国家vs.社会”视角的三种变体

  当前社区志愿者或社区积极分子的相关研究主要参考了“国家vs.社会”的理论框架,但具体表现为三种不同面向的问题意识。

  第一类研究强调中国的基层治理体制塑造并依赖着积极分子、志愿者等中间群体的结构位置和政治功能,认为积极分子处在国家与社会的接合处这一特殊位置,构成维持政体运转的重要功能团体。毛丹指出积极分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街居制落实的关键基础,是国家统合和群众民主自治的结合点。

  第二类研究不满足于把积极分子视为集体行动中的“关键群体”(critical mass),精细剖析社区志愿者能动利用人际情感关系实现政治动员的机制。社区志愿者处在由人情与面子铸成的权力网络之中,形成“居委会—社区志愿者—居民”的动员路径。人情与面子是驱动动员链条的工具,执行了行政目标,服从于具体利益。但是,“动员+人情”的理解隐含着两个假定:第一,基层治理体系主要被放在权力关系或动员技术的尺度上加以理解,情感伦理的意义已降格为工具作用;第二,人情伦理和动员技术形成表里关系,行动者基于情感或道德感受展开的日常实践在这样的表里关系中缺乏主体性和独立分析价值。

  第三类研究将行动者对政治实践的主观理解纳入分析视野,尝试提供一种明确区别于利益驱动或制度支配的解释。社区能人之所以愿意成为能人,乃是出于“社会报酬”“身份认同”或“单位记忆”。但是,这一解释逻辑在运用简明中层理论的同时,仍需更充分展现处于特定历史文化情境之中行动者的情感和文化伦理的实质内涵,而不只是提供一种外在于行政制度的笼统概括。进而,此类文化解释一方面可能低估了政治制度的作用,另一方面,假定情感、认同是一种外在于国家政治的社会特征,仍然体现着国家与社会的二分认识。

  质言之,上述研究虽已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于基层治理能人群体的理解,但仍然存在进一步讨论的必要和空间。

  第一,从概念方式上说,“体制内vs.体制外”“行政vs.自组织”“表演vs.实质”等二分法仍是“国家vs.社会”二分框架的变形。二分法在面对经验材料时的局限,已促使研究者在分析中国的历史和当代经验时常常转向更为调和的分析框架,应用“参与式动员”、“社会中的国家”、“第三领域”等强调国家与社会复杂交织关系的概念。20世纪80—90年代有关晚清中国公共领域的讨论就曾形成共识,国家与社会之间向来存在合作关系,并可能被公共危机等契机强化。沿着二分框架思考,研究重点就是国家与社会接合处这一多元行动者互相角力的场域,以及多元力量在中间场域中竞争、对抗、合作、渗透的复杂关系。但是,多元互动赖以实现的底层机制却并未得到充分讨论。把行动者自身的意义世界视为一种“社会性”抑或同时包含国家属性或社会属性的“中间性”,容易将行动者的主观意义视作预先假定的国家意志的反面,反而丧失了其相对主体性,行动者文化主体性的实质基础是什么?这或已超出“国家vs.社会”的思考范围,需深入当代中国文化系统和行动者意义世界的内部。

  第二,从理论上说,在“国家vs.社会”框架之下能得到的最高理论判断只可能是一种与西方模式相反的论断。如果西方社会的志愿活动主要体现出社会的自发性,中国的志愿活动则体现着更强的国家主导或者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合作。但这种阐释尚未提出一种独立于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的独特解释,也未能充分揭示中国志愿精神的复杂来源。因而仍是站在西方角度来衡量中国经验,未能生成本土化理论体系。例如,城市社区公共空间中固然“没有公众”,但中国社区中实际存在的积极行动者在这一判断下仍没有得到解释。

  第三,既有研究往往把社区志愿者视为一个孤立的分析对象,假定他们根本上不同于其他居民,亦不太关注志愿者与其他社区成员的互动关系,从而未能充分揭示志愿者的生成机制。从量上看,社区志愿者似乎只是社区居民群体中的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但如果就此将社区志愿者判断为特殊少数群体,就很容易将社区志愿者及其所承担的社区公共活动视为一种脱离于广大社区居民的“自娱自乐”或形式化表演。这样的推论,固然批评了社区治理活动形式化与内卷化的可能,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社区志愿者以及社区生活本身所承载的深层文化意义。综上所述,仍需追问:社区中积极行动者步入公共生活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二)多源的社区文化

  不同的行动者能够共同参与和组织社区公共生活,表明他们共享同一套基层政治文化。因此,理解社区志愿者需要实现理论视角的转化,从“国家vs.社会”的结构二分转向发掘行动者共享之社区文化的多重源流。而对多源社区文化的讨论,首先要求研究者承认当前经验现象中包含层层累积的历史构成。在《心灵的习性》一书中,贝拉描绘了当代美国公共生活参与者的四种典型形象:一位从个人主义功利追求转向家庭生活经营的商业精英,一位在职业天梯上孤独求索的心理学家,一位倾力维系传统社区共同体的社区成员,以及一位致力于通过社会运动推动社会进步的运动积极分子。贝拉认为,这些看似多样的选择都处在共同历史文化线索的作用之中,即作为美国文化第一语言的个人主义传统、宗教传统与共和主义传统。可见,当代美国的结社组织和制度化政治背后隐藏着多源甚至互相矛盾的民情基础。这一分析因此将当代公共生活历史化了,复杂、多源甚至对立的文化线索定义了行动者理解和参与当下公共生活的方式。

  或许,我们也可以用同构的视角来分析当前中国社会生活中多重文化线索的复现与交错。近期经验研究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揭示行动者行动伦理的多种源流。邓利杰分析当代中国城市社区的政治文化,但却将其核心理解为“素质”这一表面化概念。陈映芳使用“家园”精神来统摄都市社会运动所调用的庞杂道德观念。狄金华指出伦理逻辑与行政逻辑共同支配了村干部的行为,并将两者结构化为后台与前台的关系。周飞舟呈现了扶贫项目运作与以“家”为核心的传统伦理基础如何对接,进而在“家国一体”的制度与观念构造之上实现乡村振兴。但是最近经验研究侧重讨论乡村治理情境中传统伦理的再现。与乡村不同,城市治理背后是以工商制造业为基础的经济形态以及生活世界的现代化。城市社区文化的复杂构成亦需深入讨论。

  (三)作为地位群体(status group)的社区志愿者

  文化既塑造行动者的意义世界,也依赖行动者的生活实践而得以展现。要展现多源的社区文化脉络,就需聚焦具体行动者,即构成了地位群体的社区积极分子。在韦伯看来,具有相似意义世界与心态(mentality)特点的行动者构成了地位群体,“一般基于生活方式、正式教育、经验训练、理性教育、相应的行为方式、世袭的或职业的威望之上,并通过婚姻、交往、垄断的优先获取(或对某种获取的憎恨)及其他的地位习惯(传统)表现出来。”地位群体不等同于社会等级或阶级团体,它构成宗教与社会生活、客观条件与社会心态之间的中介。例如,僧侣之于基督教社会,士人之于儒教社会,市民之于欧洲城市社会,这些群体构成了特定社会中主导伦理塑造文明特点的社会基础。正是通过地位群体,文化系统才落到实处。不过,虽然对行动者意义世界的理解至关重要,但经验研究却并不会走向主观意见的零散集合,只有经由社会学分析所结晶化了的意义世界才是行动者的世界图像。世界图像中包含着行动者对利益和价值的理解,更呈现出行动者的伦理人格与精神气质。就此而言,社会学研究对行动者意义世界的挖掘,是为了呈现出支配行动者的深层文化结构以及支配性文化系统的特点。

  具体来说,基于2019—2023年间在上海市不同类型社区开展的田野调查,笔者围绕访谈对象的生命历程进行了深度访谈,收集了60多位社区积极分子的生活史资料。就理解社区治理而言,生活史方法具有两个重要意义。第一,它有利于从被访者的生平经验来理解其当前的处境、行动、态度,进而刻画被访者在社区地方性文化中的身份和日常形象,从而获得对于行动者意义世界的理解。第二,由于个人的生命历程中也映射出宏观社会文化的变迁,因此个人生活史研究实际上还具有“口述史”的特点。

  本文对所有访谈对象和社区进行了匿名化处理,但并未将调研城市匿名。费孝通在讨论城市社区时曾谈到上海的地域特殊性及其潜在理论意义:“尤其不能忽视上海所具有的‘单位人’这个传统。上海是在新中国历史上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最严重、国有大中型企业最集中、居住密度较高和人口城市化速度较快的大都市。……自90年代初中期以来,上海有越来越多的职工离开了‘单位包干制’而带着‘毛将焉附’的问题转入了社区 。”就此而言,上海城市社区治理的特点有必要放在上海城市经济与社会现代化的特殊背景中加以理解。

  接下来,本文首先基于田野调查资料建立一个城市社区行动者的类型学,即爱好者、奉献者、意见者以及作为重要参照群体的中立者四种典型形象,其中前三者都是社区中的积极行动者;透过生活史分析,本文将解释为何行动者会出现类型分化,并挖掘不同形象背后的共享多源文化脉络。爱好者、奉献者和意见者其实是不同文化传统在个体行动者身上被激活的差异化状态,不同状态下各种文化传统的显现强度不同;中立者是文化的潜在状态,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其他三种类型。

  二、社区行动者的四种典型形象

  四类典型的社区行动者形象是从大量调研资料中浮现出来的。爱好者和奉献者组成通常意义上的社区志愿者,意见者行动积极但与志愿者表面立场不同,中立者则是最为常见的社区居民形象。

  (一)爱好者

  “雪碧爸爸”是某高档商品房小区“跑团”和“健身社团”两个社区组织的组织者,是社区“知名人士”,也经常作为志愿者协助居委会组织活动。身为“80后”,他和妻子都是“新上海人”,在上海本科毕业后就业安家,育有两个孩子。“雪碧爸爸”原本在一家跨国公司工作,近两年逐步从事运动健身类的自媒体工作,自学考取了健身教练证。起初他经常带自家孩子在社区健身跑步,逐渐吸引到其他家庭加入亲子运动。在组织线下亲子健身活动的过程中,他积累了一批找他定制私人教练健身课程的客户。截至访谈时,“雪碧爸爸”已辞职,全职从事自媒体和健身私教工作。

  “木哥”是某商品房小区的一位“80后”居民,也是街道办认证的“社区规划师”。二女儿出生后,妻子做了全职主妇。“木哥”的本职是设计师,但也在社区志愿活动中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夫妻俩把孩子也带到了社区活动中,两个孩子小小的身影经常出现在社区公共活动中。作为资深社区志愿者,他们筹建了一项名为“大家写家史”的社区活动。“大家写家史”起先完全是“木哥”的个人兴趣,旨在推动儿童访谈祖代进而了解自己的家史,而后逐渐获得了居委会和街道的关注、支持和报道。

  “静静”是一位“70后”手工爱好者,主张环保和废物利用的理念。她常协助居委会开展插花、绘画、布艺、剪纸等社区活动,也是一名街道办认证的“社区规划师”。“静静”身边聚集了一些对手工、绘画有兴趣的“80后”与“90后”邻居,他们是“花园节”等社区盛事的骨干。

  虽然积极程度有所区别,但是上述三位志愿者组成了爱好者的典型形象。爱好者往往立足于个人兴趣或家庭需要,在发展兴趣爱好的同时,适当辐射社区,前提是无损于个人志业或家庭生活。爱好者希望在公共生活中表达个人兴趣,疏解个人情绪并发表个人观点,期待共情、理解和支持。因兴趣结缘,但形式松散。例如,“雪碧爸爸”的亲子健身跑社群就只是约定每个周六早上家长带着孩子从小区集体出发跑到附近的麦当劳吃早餐,并不强制、自行负责、各回各家。

  爱好者具有两大特征。第一,他们通常不会主动使用政治语言来表述行动意义,也不会明确以政治身份确立行动意义。“雪碧爸爸”实际上是一名共产党员,但是当被问到投身社区是否因为身份要求时,“雪碧爸爸”表达的则是一种更广泛的公共责任意识:“我感觉不是说你要表明党员身份才能去做事情,是一个觉悟跟行动的问题,对自己有意识、对社会有意识,价值观要正,可能也不是党员,但大家都在社区里面都愿意去做事情。”(“雪碧爸爸”,2022年9月)第二,爱好者会刻意保持一种界限,他们愿意为促进社区福利付出个人努力,但又不愿意被卷入很深,更侧重于自己的兴趣领域。在当下的社区治理情境中,爱好者虽然也会被整合到居民区各种治理网络中,但还是会把兴趣爱好放在第一位。这表现为,爱好者在参与社区生活的同时也注重保留相当程度的自由空间,并不愿意“危及”自己的主业与兴趣,注重拣选自己有兴趣的活动,有时甚至可能被奉献者或居民区干部抱怨为只愿意参加“活动”不愿意“奉献”。与“雪碧爸爸”很熟悉的居民区书记就谈到,在商品房社区里要给志愿者们留出“界限感”和“松弛感”,保持居委会和志愿者之间的适当界限与分工。“静静”所在社区的居民区书记也谈到,居委会愿意提供支持,但是手工爱好者小组更愿意保持低调,从来没有主动跟居委会申请过资金。因此,很难说“静静”担任了社区团体领袖的角色,她更像是一个松散网络中占据了枢纽位置的中心。总体上看,爱好者既受到较大工作压力与紧张家庭时间的约束,也对私人或家庭生活有更明确的边界意识。

  (二)奉献者

  第二种类型是奉献者,这样的区分绝不是说爱好者就没有奉献精神。而是说,如果以爱好者为映照,奉献者鲜明地体现出三重不同。第一,奉献者的社区参与不依赖某种特殊的个人技艺或兴趣爱好,其参与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垃圾分类、治安巡逻、环境整治、广场舞、时装表演、集体包饺子等大部分社区集体活动。例如,笔者同步访谈了“静静”所在社区的奉献者。“50后”“60后”的部分奉献者,对于“静静”等人所从事的技艺要求更高的手工、绘画和社区微花园等活动都缺乏兴趣,认为这些是年轻人搞的“太小众不大气”的活动。第二,奉献者的社区参与显露出一种对社区、社会与国家无私奉献的激情,明确以无私奉献为生活的意义准则。他们对社区和弱势群体的帮助达到相当强度,远高于爱好者。第三,与爱好者所强调的“界限感”不同,“顾人情”“讲心意”和“共同历史”是奉献者在与其他居民打交道时更占主导的感觉与意识。“顾人情”和“讲心意”有时恰恰推动奉献者打破个体家庭的边界,深入到他人家庭生活中最隐秘难言的部分去提供帮助。

  下文详述的两位典型奉献者过去都是单位成员,既在社区中工作过,也有长期照顾社区中困难家庭和孤寡老人的经历。他们也形成了一组对照关系,朱阿姨从父辈开始是国家体制的受益者,顾叔叔则从父辈开始因家庭因素受到影响。国家政治对他们的生活历程起到了不同的作用,但两人最后却通往同一种当下状态。

  “50后”的朱阿姨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朱阿姨和丈夫的父代已在上海定居并获得稳定职业。到朱阿姨这一代共有兄弟姊妹5人,朱阿姨的父母都在“很好的单位”,父亲是国营饭店的厨师,母亲在影视公司。除了大姐去了香港,其他人也都被分配到上海本地单位工作。朱阿姨后来接替母亲进入其单位工作,历任团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等。朱阿姨和丈夫育有一女,其女留学回国后也在沪工作成家。1998年朱阿姨因病从单位离职,进入四泉社区担任社区干部,从社区干部职位上退休之后朱阿姨并没有离开四泉社区,而是转变成资深志愿者。她住在其他小区,但几乎每天都会到四泉社区。经过几十年的耕耘,朱阿姨现在是社区里100多位楼组长和志愿者的“带头人”。朱阿姨经常组织同为志愿者的老姐妹在市内参观、游玩。新任居民区书记也看重朱阿姨的指导和帮助。

  “60后”的顾叔叔也是上海本地人,父辈就已定居上海。但顾家有“特殊家庭因素”,顾的父亲是曾任国民党官员的画师。顾的大哥是画家,顾本人也很喜欢写作和绘画。顾叔叔曾在上海某国营单位担任政工干部,改制时做了销售,再后来通过上海“4050”工程到了居委会做了社工。退休之后,顾叔叔与妻子居住在新园小区,并担任社区志愿者。虽然顾叔叔眼睛有重疾,但他不仅积极参加社区活动,还组织了一个他称之为“情投意合、志同道合”的“老面孔”志愿者团队。“老面孔”的社会来源相似,都是曾经在单位做过管理工作的退休人士,现在积极承担着各种社区公共事务。顾叔叔与同楼栋的一对独居高龄老人“结对”,长期照顾他们。“老夫妻两个人,好不容易生下三胞胎,其中两个儿子一个吃官司,一个没了家庭整天喝老酒稀里糊涂……夫妻两个人过世相差14个月,从住院到追悼会,都是我张罗的,居委会都知道。就花钱还是他儿子花。”(顾叔叔,2022年12月)

  (三)意见者

  意见者也就是被居民称为“有意见”或者“有想法”的居民。他们实际上也是社区政治的积极参与者,只是他们的行动与意见对居民区干部造成压力,与积极支持者形成了对照。权利意识、利益冲突甚至感情不满通常是意见者现身于社区公共决策过程的直接原因。以下提供三类典型案例,周律师与老陈的意见直接来源于权利意识,老上访户的意见来源于利益冲突,独居老人的意见则来源于感情不满。但从更深层次看,意见者所依赖的思维框架却具有很强的相似性,个体权利未必是其最根本的行动原则。

  周律师是某高档商品房小区的一位“70后”新上海人。小区是2020年新交付的,房价和物业费都比较高。他组织过数次积极“维权行动”,后经过居民区书记多次协调化解矛盾,最终周律师本人也被吸收为新成立业委会的成员。周开玩笑地说这一过程中自己“被团结”了。(周律师,2023年5月)

  老陈是同小区的“80后”居民,上海本地人,国有交运公司的司机,搬入小区后发现三个露天摆放的垃圾桶正对着自家窗户。夏天蚊蝇飞舞,对生活造成困扰。老陈通过调查发现,选择把垃圾桶摆放在此处本就是权宜之计,没有经过小区业主意见征询的程序。抓住了这一要点,老陈征集了两张A4纸的居民签名和手印,直接向区政府提起投诉。历时半年,最后街道出资改装了垃圾投放点。老陈也被吸收为第一届业委会的成员,同时也成为社区热心志愿者。(老陈,2023年6月)

  并非所有意见者都能被吸纳和转化。近河小区的上访户是周边村庄的动迁户,因为动迁时间比较晚,他们自认为没有享受到房价高速增长带来的红利,心存怨气,认定动迁过程存在不公与腐败。在搬入新小区之后,还曾相约上访。怨气也表现在当下的社区生活里,他们对社区干部不满,对诸多社区活动都持反对态度。

  第三类意见者则是有着复杂人生经历的特殊个体。居民区孙书记曾向我们讲述他从业7年来遇到的“最难相处的老太太”。王老太太80岁,“脾气很古怪”,有一个女儿但不同住,老伴宁可一个人在郊区养老也不和她同住。孙书记认为王老太太是同辈人中“有文化水平的”,退休工资也很高。一开始王老太太十分反对社区绿化项目,直至某次孙书记与其长谈了一下午,反而同意绿化先从自己家门口推进。孙书记去王老太太家拜访,王老太太把年轻时的东西都拿给他看。到作者访谈时,孙书记总结:“她以前不是反对我,就是要和我聊天……到最终她只听我的话,我对她比对我自己母亲都要好。我星期六值班,她能和我聊一天”。王老太太把自己每个月的退休工资、存款情况都告诉孙,孙说“你不要和我说,你跟你女儿说”,王老太太说,“这个没事的,你是书记,我相信你”。(孙书记,2023年4月)

  上述三类案例显示,意见者成因多样,但他们对基层政府与个人的关系期待其实高度相似。周律师和老陈这一类行动者在既有文献中并不少见,他们因为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较多的社会资源而往往成为社区维权事件的主要力量,活跃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也止于诉求的满足。近河小区的上访户,因为在分配过程中利益受损而想在当下找补回来。这两类人都因为权益分歧而成为意见者,他们所依赖的理据存在差别,前者使用法治与市场交换的语言,后者更多依赖向国家争取福利救济的思维。独居老人从居民区书记那里寻找的感情关注,带有强烈的家庭责任色彩,其中既有对个人孤独感的逃离,对亲情缺失的补充,也体现着居民与基层干部的情感化关联。

  从根本上说,意见者仍然认同基层政治,只是出于权益分歧一开始对基层政府及其代理人持质疑或疏离的态度。一旦诉求得到满足或疏解,意见者也可以转化成为奉献者或爱好者,成为社区建设的积极力量。周等人从所谓“刺头”向业委会成员的转变,王老太太从反对派向拥护者的转变,都表明意见者的身份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转化的。但转化实现的根本前提是,意见者与主流政治文化观念是同构的。

  (四)中立者

  社区行动者的最后一种形象是中立者,也是社区生活中的普通居民。他们不是社区志愿者,但却构成“志愿者(积极分子)—群众”这一连续谱中的末端。他们既是社区志愿者的潜在来源,也是社区志愿者的服务对象。不过,中立者的状态并不是一种负面状态。一方面,中立者由于被工作和家庭占据了大量时间,无暇再分出精力参与社区事务;另一方面,中立者并非主观反感社区事务,其生活状态其实是一种文化的“潜在状态”。受到特定事件的“刺激”,中立者有可能转变为爱好者、奉献者或意见者。下文对于后三者生命史的分析,就可以清晰地呈现这一点,原本在社区中默默无闻的中立者,可能因为各种偶然契机进入公共生活的舞台。

  除了中立者之外,其他三类行动者的主观考量中都已包含了与政治的关系,社区生活中也许并不能完全剥离出一种与政治或国家无涉的所谓“社会性”或“社会意识”。奉献者与爱好者都很珍视家庭生活,但奉献者会更强烈地将生活意义附着于社区之上,爱好者则更注重保全“个体—家庭”的生活。这种对于家庭范围的差异化界定,与他们对社区政治的看法和实践行动,也具有高度的同一性。奉献者比爱好者离国家政治的距离显然更近,整合程度也更深。意见者则既可能采取“个体—家庭”也可能采取“大家庭”的生活样式,他们由于利益、感情或权利上的不满而进入社区政治的舞台。但是与爱好者、中立者相比,奉献者与意见者显然都更看重自身与国家政治的直接关联。需强调,不同行动者共同组成了社区的整体图景。

  三、心灵的习性:社区志愿者的生活史

  类型学提供了一种对社区行动者面貌的整体素描,但也牵出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为什么不同类型行动者之间会形成此种差异?本文认为,决定个体是否进入当下社区生活的核心因素,是个体在长期生命历程中所累积的性情与倾向。当下的利益诉求或权利意识更多只是充当了导火索的角色,决定行动者真正行为走向的是个体生命在宏观社会历史转型中沉淀下来的意识与情感结构。本文接下来将补足对于三类积极行动者生活史的细致描述,进而理解他们公共生活激情的来源。

  (一)爱好者:家庭与社区的边界

  虽然核心家庭是年轻一代的生活中心与事业基础,但小家庭提供的功能和意义并不充分,所以行动者仍感到有必要跨出家门寻求支持。爱好者参与社区公共生活,通常是因为社区可构成“养老”和“养小”这两重家庭核心任务的补充。与“雪碧爸爸”类似,热心公益事业的全职二孩妈妈“飞飞”积极组织社区育儿互助活动,与其他家长轮流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轮流看护放学之后的晚托班。像“飞飞”这样的母亲不甘于仅仅做家庭主妇,想展示给孩子一个积极丰富的妈妈形象,但又需要满足现代家庭育儿的复杂要求,经营社区共育事业遂成为全职妈妈的选择。既有研究对这类现象已提出解释,城市中产女性积极参与社区公共活动,形成家庭事业与社区事业的有效连接,进而吸引基层政府的支持。但是对于生活史的回溯显示,“中产居民”并不仅仅是作为独立个体步入公共生活,他们对“公共”的理解和参与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传统家意识或单位意识的支持。因此,这和贝拉所说的重视家庭的表现型个人主义也存在质的区别,不能简单理解为西方式个人主义意识的发展。

  不同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奉献者,生长于80年代或90年代的爱好者未必具有奉献者那种强烈而自觉的单位意识。但是他们对于成长历程的自然叙说,却展现出单位生活留下的印记。“雪碧爸爸”作为城市新移民,希望通过组织社区活动帮助孩子找到新朋友,而他对于社区生活理想形态的想象,都与他成长时期单位制影响下的生活经历有关。“现在小区熟人越来越多,像极了以前我们(单位)大院。……我父亲以前是公安,那时候大院的治安也比较好,所以放学了孩子们就在院子里,饿了就到食堂去吃饭。”(“雪碧爸爸”,2022年10月)

  “雪碧爸爸”认为社区的运动健身群需要有人牵头,承担一定的责任和风险。但这种责任意识也还是来源于他早年的生活经验和对时代与事件的感受。“我觉得作为‘80后’我们还是受传统教育的。1998年福建洪涝特别严重。我们小县城有一条溪的水位很宽,桥洞已经淹掉了。抗洪志愿者就是身边能出去的大人,能去都去。那时候我觉得大家爱国意识特别强,虽然我当时小也帮不上忙。你想想看,如果那个桥被冲掉的话,整个县城的主干交通就没有了。好多武警战士、民兵、公安,他们都要去堵堤坝缺口……你知道上游一旦扛不住的话,会影响到下游一大片地区,一个村子可能就没了。”(“雪碧爸爸”,2022年10月)“雪碧爸爸”认为他对这些事情的深刻印象,也来源于做公安的父亲。“差不多一个多月看不到他,他回家也就是洗漱一下拿个衣服换一下。”(“雪碧爸爸”,2022年10月)

  在此有必要再次比较爱好者与奉献者,二者的差别并不是有没有国家政治意识,只是爱好者不直接使用政治语言,对深度整合保持谨慎,但是他们也清晰认识到个人命运与国家的关联。虽然界限感和松弛感的追求的确具有在政治与社会之间寻找边界的意味,但爱好者仍然保留着一种更底层的“家国一体”的整体意识。

  如果说“雪碧爸爸”的生活史植根于单位制下的生活经验,“木哥”的生活史则体现出大家族生活的影响。“木哥”的“大家写家史”活动,实际上是他对家庭思考的公共转化。“木哥”在上海工作生活已经16年,但他的父母不习惯城市生活,并未一同来到上海。“木哥”谈到,初中住校读书,高中到县城,大学来到上海读书,每年回家和父母相处的时间屈指可数。“木哥”投入城市社区活动,是对自己不断脱离乡土进入城市生活历程的回望,也是对代际关系和流动经验的反思。城市化将他带离了乡土根源,但他对自己与乡土日益疏离的关系感到不安;与家乡亲密关系不可避免的疏淡,使他既焦虑于与父母的关系,又担忧于未来与自己孩子的关系。“木哥”在文学创作中找到了自己可以效仿的方式,也希望通过启发历史意识来重建小家庭生活的根系。可以说,“木哥”在城市社区生活中的努力,既体现初代城市移民扎根城市生活的自觉努力,也包含在乡村和城市生活之间构建出一种连续性的精神愿景。社区公共活动而非消费主义活动,成为新移民在城市中建立归属感和意义感的来源。

  山东的焦波老师今年66岁,坚持拍了他父母30年的照片。他就是不断去破冰和父母的关系。在他46岁的时候,他父亲生病,他睡在他父亲的怀中,我觉得这是很难想象的。特别是在中国,对妈妈的观念还可以,但是对父亲就会比较疏远,这种亲密的感觉真的是很难想象。我孩子现在十几岁,才五年级就不那么亲密了。我有两个女儿,我怕等我60岁的时候,她们逢年过节就不回来了,可能过年回来一次又是玩手机,就没有那种亲密关系。(“木哥”,2022年10月)

  “木哥”直接关切身处上海的小家庭亲密关系的经营,但他也有意识地通过重寻乡土大家庭的感觉,将对自己父母子女的关切扩展到其他人身上。“木哥”既希望通过社区补充家庭功能,也希望在城市中找寻对于乡土文明的共鸣。这样的动机转化为现实中的社区公共活动,最终的确感染启迪了有相似处境和意识的人。

  可能一年就暑假会回家两周。现在每回去一次,我的心情都很难受,因为好像村里和我有关系的老人,每回去一次就少一个。我参加村庄记忆的培训,说要寻找村子有特殊技艺的人物。我一个邻居是村里很好的厨师,我就想好好采访他,但等我回去时他已经没有了。我去隔壁叫伯伯的时候,就看到他的太太,我叫她大娘,很孤独地一个人在那看电视。她的子女都不在身边。现在我就会觉得这个事情真的是不能等,好像这个关系如果再不抓住的话,后面人就没了。我父亲已经70岁了。……好像老人走了之后,就把记忆还有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都带走了。如果我们能够做一点点小事影响到其他人,我觉得就挺好。第一次活动就4个人,有我老婆的同学。他刚好路过来参加,我其实没讲什么,但他听了之后就回家了,回家陪她妈妈大概十天,还把他自己的老照片翻出来让我看。大概人就是需要推动才行。(“木哥”,2022年10月)

  爱好者的观念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小家和大家的边界意识,当下生活的重心也放在小家庭上。但对“木哥”和“雪碧爸爸”的生活史梳理都表明,他们虽然是为补充小家庭功能才投入社区志愿服务,但更深的感情来自单位制或乡土大家庭的生活经历。或许,城市新移民群体虽然更看重小家庭生活的经营,明确表现出对个人或小家庭幸福的重视,但是当他们需要从公共生活中寻求对个人或家庭幸福的支持时,还是依赖单位制经验和大家庭经验来建立自身与他人、社会乃至国家的深度联系。这也与主流社区治理理念所主张的从小家幸福到人民幸福的自然扩展一致,因此爱好者并不拒绝与基层政府部门的合作。

  不过,在爱好者群体内部,小家庭的边界意识也存在差异。例如“静静”这样的爱好者,纯粹专注于某种手工技艺。起初约“静静”访谈没能成功,因为他们不太喜欢被采访和被曝光。“静静”更专注于审美感受,只是希望与他人分享这种关于美的感受,在人际关系上表现出更强的个体化期待。这大概也可以解释为何他们虽然愿意参与社区活动,但却不愿意申请居委会的资金。因为本来活动花费不多,他们也不希望与居委会关系过于密切,而变成自己的负担。这种态度有利于保全他们更个体化的生活样式,但也限制了他们在公共生活中的影响力。

  (二)奉献者:家庭与社区的合一

  生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朱阿姨和顾叔叔的生活经验表明,他们都将自己在单位制中长期生活的经验和心态转化到了社区工作之中,其生活态度和人生使命感表现出高度自觉性和连续性。

  在朱阿姨的讲述中,常常体现出一种身为社区“大家长”照顾老姐妹的自豪感,“大家长”意识也体现于她对家族关系的重视和她在家族生活中占据的核心位置。就此而言,大家庭生活经验和单位制经验起到了互相强化的作用,使她同时在家族生活和社区生活中都成为枢纽型人物。朱阿姨自陈对于社区投入很多,家里人也都很支持,并不施加压力,服务社区给了她很高的成就感。她认为家族关系也是大事,兄弟姐妹5人也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家族,外甥(女)们跟她非常亲近。她以自豪的口吻提起,“我外甥说五阿姨(即朱阿姨)是他最喜欢的阿姨”。(朱阿姨,2022年9月)

  不可能人人都成为朱阿姨这样高强度投入的枢纽型人物,但只要存在这样的人,就能够通过感情纽带凝聚起各种类型、不同投入程度的志愿者。朱阿姨作为四泉社区的资深成员,也以强烈的“拟家化”态度对待社区里的老姐妹和老居民。一方面,她感到有义务在小礼物分配和参观活动上“念想”着其他志愿者,“每个人都尽量能照顾到……我心里有他们,他们心里有我”(朱阿姨,2022年9月);另一方面,她感到负有照管其他居民家务事的强烈责任感。顾着自己的家,顾着老姐妹,顾着困难户的家,她行动的依据和感情受到各个层次家意识的支持。小区有一个困难家庭,2021年刑满释放的儿子才回家,家里老父亲喜欢占用公共空间囤垃圾,老母亲因长期患糖尿病失明。“他们真的不容易。我平时就经常讲谁家要欺负她,我要站出来说点话。他有时候捡(囤)一点垃圾,已经形成生活习惯了,所以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这边只要有外快就给她,因为她属于特困户,我就是平时多关心关心。坐牢的这个儿子这次回来,我第一次看见他就给他大大的拥抱。20年了,他能够活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但是我还是要给他一个话提醒他,‘你爸妈今天这么老了,为了你他们付出太多’。”(朱阿姨,2022年10月)

  与朱阿姨相比,顾叔叔的生活际遇不太顺遂。顾叔叔离过婚,现任妻子带过来一个儿子。顾把继子的孩子从4个月带到了7岁,孩子跟爷爷感情亲厚。顾叔叔对家庭责任的承担和爱幼之心,也外化到了社区中,他写了打油诗集,希望教社区里的孩子沪语儿歌和绘画。他的人生讲述中透露出一种试图综合多种道德语言和超越个人得失的“超然境界”。或许,对无私奉献的追求,既抚慰社区中的弱势群体,也抚慰着他自己在时代转型中饱经苦难折磨的心。顾叔叔这样的奉献者,虽然关切的是别人的家事,但又恰恰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家”的血缘道德而产生了超越家庭的普遍主义道德。“我们几十年风风雨雨见了那么多,还有什么没磨练出来的?看看别人的教训,就足够长自己的知识了。人生短短的一场路,何苦要为难自己,但是有些苦你必须要经历的……我干居委会工作的时候,办公室看不到我的人,我都在居民家里。我去的都是最困难的家庭,孤老、残疾人、精神病人。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今天吃什么?今天你怎么样?今天理发了吗?今天洗澡了吗?都要管的。所以我很热衷跑社区工作,做志愿服务对我来讲正适合。我很热心很起劲的,我觉得我有事干。但是,我根本没有想要钱的想法,你给我钱我还不来了呢”。(顾叔叔,2022年12月)

  与朱阿姨相比,顾叔叔的大家族可能过早解体了,但他并不孤独地面对社区。“老面孔”团队所代表的“朋友”这一伦理关系既为行动者提供心理支持,也推动他们共同面对社区的需要。“老面孔”不仅在社区服务上“一呼百应”,私下也是轮流请客聚餐的亲密朋友。当访谈者问起“你为什么不关起门拿着退休金过好小日子”,顾认为,“你跟志同道合的人、有共同语言的人在一起,生活会更加充实……但是不可能每个人都像我这样(愿意出来)。你理解我就开心,你不理解我也不能怪你,对吧?强求别人不可能的。”(顾叔叔,2022年12月)知道理解不易得,反而更能向内要求自己而不强求别人,这个朴素的道德感使他也比一般居民更能理解履新不久的居民区党组织郑书记。尽管顾曾公开批评郑的做法,但是“老面孔”团队还是会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活动。“郑书记为这个小区付出不少,我们都看在眼里。她也是身不由己,她干的是第一线的事情,肯定要得罪不少人。她有时候也被人家骂哭的……你件件事情责怪她,叫人家怎么工作?你不支持她,谁来支持她。她年纪轻轻的,我也蛮理解她”。(顾叔叔,2022年12月)

  这些叙述显示,并不能将顾叔叔的情感结构简单理解为权力压制造成的恐惧或服从。实际上,顾叔叔等社区资深志愿者都洞察到行政系统治理任务下派的压力。他们知道基层治理可能存在“跟风”“表演”与“投机”,承认志愿者必然会被卷入,也会被消耗感情。但是顾心中的社区工作服务于更大的原则。“为老百姓、为居民、为社区,不是为了某个人做的。我做社区工作不是为你们社工,我是为居委会做,为居委会就是为了社区居民做”。(顾叔叔,2022年12月)

  在奉献者的世界图像里,社区志愿服务等同于对他人家庭功能不足的补充。而对于他人家庭生活的体贴与保全,既植根于奉献者自己对大家庭生活的理解,也体现着他们对于国家作为照护者责任的认同。正是通过朱阿姨社区“大家长”的角色,“家国同构”的传统意识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人格化的负载与体现。奉献者使用家庭语言,他们有意识地自比为社区的“大家长”,深深关注社区其他小家庭的福利。但是,他们给自己家庭的时间势必会变少,需要获得家人的支持和谅解。

  对奉献者的具体讨论,揭示了家族或朋友等传统道德经验和单位制经验在社区志愿者身上的体现,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当下社区治理中存在一定的年龄分化。但本文并不认为年轻人就更缺乏公共精神,而是强调当下老年志愿者身上更清晰地体现出了传统意识和单位意识的积淀。生活史分析也反映出,作为爱好者的年轻人虽然更注重保持“个体—家庭”的边界,但其公共精神与老年志愿者亦具有同源之处。

  (三)意见者的转化:对基层代理人的责任要求

  对意见者转化过程的分析也显示出意见者与前两者的可比性。周律师是老家在农村的新上海人,大学毕业后曾做过8年教师,觉得工作缺乏挑战就考来上海攻读法学研究生。但周自认读书“不灵光”,更关注社会实践。周的确展现出较强的行动力,他批评当下法学教育缺乏实践经验的培养。周亦展现出较强的干部/群众身份意识,但这并不只是因为他经常与行政体制打交道,也与他植根家庭历史的政治感觉有关。这种行动力和隐秘的身份意识也折射在后来他对维权手段的运用和理解中。“我后来被我们居委推为无党派人士。这也是意外,是我们赵书记推的。很早时候他们就找过我,但当时我一点也不感兴趣。跟我们家的背景有关系吧,我们家以前是富农成分,所以我不太想参与政治。”(周律师,2023年5月)

  周对自己就停车问题做“刺头”经历的描述表明,尽管他使用了“权利”和“契约”语言,但不能简单理解为权利意识的表达,而也是对基层行政主体的责任期待。周等居民刚一入住小区就发现了诸多问题:房价虽高,地下车库却没有手机信号,乱停车现象严重;住户们虽然购买了停车位,但物业仍收取一笔车位管理费。对于律师来说这是他们尤其敏感的不合法收费,它可能违反合同规定。对于这些意见,物业公司并没有及时解释和处理,造成了物业和以周律师为代表的居民的冲突升级。居民拒交物业费,物业坚持居民支付物业费才能出入停车场。矛盾激化的标志性事件是周用车堵住了停车场出入口。

  很多居民会考虑你有高学历还是个律师,为什么不会跟物业或者居委会直接反映问题呢?实际上很简单,我们就觉得不合理先弄一下再说。可能结果是通过这种对抗的方式,物业费就免掉了。我要不跟你对抗,我哪来的对话机会?这就是一种渠道。……物业费和社会管理费,涉及小区各类收费的问题,作为物业和居委会是不是在介入之后就要了解相关情况,对居民进行宣传?入住的时候就应该给居民讲清楚,我们要交哪些费用,哪些费用在哪里有规定。(周律师,2023年5月)

  这段话集中体现了周律师对社区政治的感觉,因为“权利”和“契约”意识而生成意见,但最终落实为对物业和居委会照护责任的更高要求,而不是权利或规则的明晰。描述事件的化解过程时,周提到了两个要点。第一,即使物业公司可能违约,但仍需要通过反抗试探居委会的底线。第二,收费规则不完全依赖业主对合同的详细阅读和研究,物业和居委会应负责宣传和解释,以及对居民不良情绪的疏解。实际上,周等人后来查阅文件,发现关于车位管理费并没有明确的上位法规定,存在可收可不收的解释空间。周因此更强化观点,认为居委会和物业对于政策的解释宣传不到位。但是在反复的沟通中,周等人最终发现居民区赵书记非常尽责,工作能力也很强,在这种交锋中认可了“居委会领导还是蛮重视这些事情的解决”,最终认可了“这个小区人都很好”,“钱也不多,一沟通那就把它交掉吧,对我们来讲也没有经济压力”。(周律师,2023年5月)周的负面积极性很快转变成了正面积极性,开始担任业委会成员。从意见者向爱好者的转换,就是对基层政治的态度从不满转向了满意,行动者理解自己和基层政治的关系并没有质的变化,都围绕着基层行政主体应当提供更好照护和履行更高责任展开。

  从意见者向爱好者的转变,意味着积极分子与社区政治建立了顺畅的通道,政治上从消极参与转变为积极参与。正是共同参与而不是个体权利的意识,体现出家的主体感受而非个体主义的主体感受,贯通了周的职业和社区实践行动。“把委托人带进我的工作有什么好处?就是让他知道有些核心工作的确是很辛苦的,需要他拍板,需要他协商,需要他协调,利用他的资源或者我们的资源。他觉得也是其中一分子,也会享受我们参与过程中的欢笑和泪花……回到社区也是这样的,你要让居民感觉这里有家的感觉,有‘这是我们的小区’的感觉,而不是你居委会的小区或者物业的小区。”(周律师,2023年5月)

  周律师和妻子都转变成了接近爱好者的类型,妻子在社区中的“人气”比他还旺,经常有邻居送菜给他们家。周也骄傲于孩子后来在社区读书活动中获得居委会颁发的奖章。作为新上海人,参与社区活动使他们产生了与社区的关联感,也给孩子营造了城市生活中的玩伴网络和归属团体。

  (四)小结:家国之间的社区志愿者

  以上结合各类行动者的生活史,讨论了他们为何形成当下面貌以及不同行动类型之间互相转化的可能。公共生活的性情倾向取决于个体的生命经历,而不仅仅受制于当下的利益权衡。即使存在利益或权利冲突,也有必要透过生活史来理解行动者对于利益或权利的理解与表达是怎样在生活经验中被结构化的。尽管志愿者具有世代差异,但年轻的爱好者和意见者未来也可能成为奉献者。只要这一文化结构持续塑造行动者的心态,奉献者、爱好者和意见者就会不断产生。

  在此,本文提出有关志愿者的三个理论观点。

  第一,行动者的社区参与是其家庭观念和国家观念的映射。社区并不构成独立自足的分析对象,而毋宁说是一个位于家庭与国家共同映照之下的分析单位。在表述上,行动者凸显出对个体边界、感情和权利的认识,但他们同样表现出对不同层次的家的感觉。奉献者的家概念可能外扩甚至完全和国家重合;爱好者的家概念也可能内缩以至主要附着于核心家庭乃至个体之上。其中的共通之处在于,行动者都会通过对家庭边界的定义来合理化其公共参与行为。

  第二,意见者并不是社区政治的对立面,而是社区政治中的重要部分,有着比“反对”更深的社会意义。他们不是社区政治中的边缘化维权者,而是社区政治文化运作逻辑的集中承载。意见者所持的深层观念结构从根本上看与奉献者、爱好者没有差别。一些基层干部和党员也可能成为社区里的意见者,正是因为他们拥有体制内的经历,才可能具有更强烈的超核心家庭的政治社会意识。

  第三,从社区积极行动者到普通居民,形成了一个差序格局。看似最外围的中立者是产生爱好者、奉献者和意见者的土壤,是文化上的“潜在状态”。正因同处一个差序格局,这四类行动者都处在同一个社区文化系统的统摄之下,是同一个文化体的不同面向。反映到生活实践的层面,在具体的社区生活之中,奉献者、爱好者、意见者、中立者实际上彼此关联、互动与濡染,既构成社区共同体的实际承担者,又可能在密切的生活互动中完成不同类型之间的转化。

  结语

  生活史研究显示,行动者处于多重文化脉络之中,他们的生命历程既体现着跨越世代的文化源流的累积,也体现着多重文化源流之间的交错、结合与紧张。生于20世纪50—60年代的奉献者的生命节奏受到国家政治的强烈影响,社区公共生活对奉献者来说既是单位生活的延续,也是家族生活的再生。生于20世纪70—90年代的爱好者虽然更为明确地区分出了社区和核心家庭的边界意识,但他们从个体家庭迈向社区的理念表达与行动转化仍然深度依赖着单位意识和家族意识的支持。相对来说,奉献者体现出家意识和单位意识的更强烈影响,爱好者则更多体现出个体意识的影响,但对爱好者生命历程的深描仍然显示他们与家文化、单位文化存在接榫之处。意见者的面貌复杂多样,但他们对社区的要求又回到了同一价值路径。中立者构成了前述三种行动者的土壤,前三种行动者与中立者之间不是范畴区分的关系,而是差序格局的关系。质言之,所有行动者都处在共同的文化脉络之下,本质上共享着同一套文化图式,在特定条件下被激活或强化其中的某一种构成。

  这已说明,当下的城市社区治理实际上受到多源文化脉络的共同塑造。站在更宽广的文化视角来看,强调当代中国文化脉络的多样性并不是新观点。周飞舟提出当前中国人的行动受到三种力量的影响,一种是中国传统的,一种是西方的,第三种则是百余年来中西混合而成的新传统。行动者因际遇不同受到这三种力量不同程度的影响,当代个体通常比较熟悉西方传统,但是对中西混合的新传统则不太熟悉,“这种传统中的相当大的部分与当前的意识形态有关,比如‘核心价值观’就是典型的混合传统的表现。相对而言,最不熟悉的就是中国文明自身的古老传统”。沟口雄三也提出过类似看法,他认为明清社会发展出来一套“乡里空间”的秩序规约,并没有因为五四时期中国知识分子和政治家的反礼教革命而消亡,它的“相互扶助”的实质,在后来构成了从内部支持社会主义观念的要素。

  虽然上述研究已在理论上指出了多源文化传统的存在,但尚缺乏具体经验研究来讨论中国传统、西方观念与混合传统三条文化脉络在现实中的具体结合方式,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形态如何生成。社会变迁进程中行动者对于公共生活的理解和参与势必根源于对自我、家庭的理解与表达,这一点中西社会概莫能外,问题的关键是在中国语境中这些理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就此而言,本文尝试在生命历程分析中将多源文化传统具体化为家意识、个体意识和单位意识三条线索。进而,本文尝试为理解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志愿者乃至社区治理提供一个新的文化图式,家意识、个体意识与单位意识交融产生的精神基础是推动当代中国城市社区行动者迈出家门投入公共生活的动力。

  (一)家、个体与单位:社区公共文化的三重源流

  家意识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无论在传统儒家文化还是其近代转型过程中,家的价值虽然变动但从未脱离其在社会和文化—心理结构中的总体性位置。从既有经验研究的描摹来看,家在社区治理中也体现了丰富层次。在理念的层次,体现为社区行动者始终把家庭这一基本单位的功能和状态放在第一位,不自觉地把社区“拟家化”的世界观,把社区视为个人履行家庭责任和增进家庭福利的支持和扩展结构;在行动的层次,体现在社区行动者实践中使用情理结合的基本路径,对情理的追求部分地根源于传统家文化规制之下的衡平理想;在伦理系统的层次,“家国一体”是贯通行政系统与基层生活体系的伦理线索。

  个体意识的扩张根源于中西思想交流的影响,以自由个体为核心的观念系统,既包含着对于个体权利、个体自由的理智重视,也意味着对家庭更为私人化、核心化和情感化的现代理解。但是个体意识在中国社会中的浮现和扩张,一方面并未达到个人主义在西方社会中的广度与强度,另一方面西方式的个体理念与中国传统文化亦形成了复杂的交织关系。韦伯观察到了“志愿团体”式公共生活与美国个人主义之间的深刻关联,美国志愿团体是新教教派充分发展的结果,推动独立个体自发参与竞争和淘汰他者。从深层文化心理来说,如果现代西方的“俱乐部”形态建基于个体的绝对自我依赖,中国传统的家族组织则根源于血缘的相互依赖。对比之下,表面看似与个人主义相似的参与理念和行为,在中国社会中的贯彻程度和社会意义都有讨论空间。本文尝试揭示,个体趋向的观念在社区中确有浮现,但它又受到家意识和单位意识的支持与强化。

  单位意识则源于单位制这一混合制度传统。既有研究一般从制度转型与路径依赖的角度讨论单位制的制度特点和组织逻辑,却较少注意到单位制的精神遗产。早期单位制研究者指出单位制中既包含着传统宗族的关系特点,也包含着延安时期形成的革命遗产,但既有研究对单位制与传统家族制度的关联分析并不深入。近期研究已经注意到,单位制经验亦塑造曾经的单位人对当下社区治理的理解和参与,当前社区志愿与文化活动的骨干成员常常拥有长期单位制工作经验。结合本文的论述,或许有更充分的论据支撑这一论点:即使离开了作为制度化组织形式的单位,单位人仍会保留单位制赋予他们的深层情感体验和性情倾向,并转化成为参与今天公共生活的深层动力。单位制不仅是一种制度化组织形式,更是一种持续作用的民情塑造机制,它赋予行动者的不仅仅是留存于集体记忆的历史体验,更是一种表达着政治、经济与文化独特运行机制的系统人格特点,构成辨析现代中国文明“创造性吸纳与转化”的关键制度脉络和关键节点。

  (二)对话“国家vs.社会”框架

  “国家vs.社会”是基于西方历史经验而产生的理解框架,作为对这一框架的反思,本文或有以下三点理论贡献。

  第一,本文提出了一种对社区志愿者或积极分子的新理解。不同于西方志愿研究的主流理解范式,社区志愿者不仅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个体,更是多重文化传统在生活实践中的承担者。具体化为家意识、个体意识和单位意识的生命经验的积累,形塑着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选择。因此,对社区志愿者这一地位群体的分析,展示了宏观社会转型在个体行动者身上所沉淀的深层意识与感情结构,也展示了中国的基层社会秩序不同于西方志愿文化特征的核心精神与生成机制。

  第二,家意识、个体意识和单位意识的拆解方式,提供了一种超越“国家vs.社会”“体制外vs.体制内”“传统vs.现代”二分法的理论可能。近十几年来,超越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的主张已成为共识。既有研究认为国家与社会理论视角根本上预设了两个分离、对立和互动的实体性组织,忽视了中国经验的复杂性,主张以“制度与生活”框架来包容国家支配结构的复杂性与社会行动实践的丰富性。就此而言,本文为国家与社会之间互相博弈、交织、竞合的复杂互动现象,提供了一种更底层的解释:尽管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呈现出非制度化、权宜性和流动性的特点,但是统摄这些千变万化现象的核心文化体却保持着相当程度的稳定性和历史延续性。

  第三,本文提供了一种从行动者层面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路径。源于家、个体或单位的文化感受并不能被还原为个体所持有某种亲社会或亲国家的政治态度,而毋宁说是一种与行动者既往生命实践息息相关的整体文化意识。正是这些意识交互而成的结构,型构了行动者的世界观,并使行动者在其观念系统中赋予家庭、社区、单位、国家、个人等概念以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甚至相互竞争的位置。这些位置未必形成完全自洽、没有张力的混合系统,还需更多面向当代中国社会的经验研究来认识这些混合的具体结构。但是,行动者以自己的生活实践领受来自多重文化源流的要求,这或许已是现代化大潮之中中国人的普遍处境。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李凌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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